*來一3註5、*羅一1註1、*林後一4註1*加一1註1、*弗一1註1、*西一1註1、*帖前一3註1、*多一2註2、*門6註1、*約壹二1與註7
本書認為一切積極的事物都是屬天的,將我們指向這位在諸天之上的基督。在福音書,基督在地上生活,並在十字架上受死,為要成功救贖。在行傳,復活、升天的基督,得以繁殖且供應給人。在羅馬書,基督是我們的義,叫我們得稱義;祂也是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成聖、變化、模成、得榮並被建造。在加拉太書,基督使我們過與律法、宗教、傳統、儀式相對的生活。在腓立比書,基督從祂的眾肢體活出來。在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,基督是身體(召會)的生命、內容和頭。在哥林多書,基督在實行的召會生活中乃是一切。在帖撒羅尼迦書,為著祂的再來,基督是我們的聖別。在提摩太書和提多書,基督是神的經綸,叫我們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。在彼得的書信,基督使我們藉著經歷苦難,接受神行政的對付。在約翰的書信,基督在神家中是神兒女的生命和交通。在啟示錄,基督今世行走在眾召會中間,來世要在國度裡轄管世界,並且要在新天新地中完滿的榮耀裡,彰顯神直到永遠。在本書,這位現在的基督,現今在諸天之上作我們的執事(八2)和大祭司,(四14~15,七26,)供應我們屬天的生命、恩典、權柄和能力,並維持我們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。祂是現在的基督、今日的基督,也是在諸天之上、寶座上的基督,作我們每日的救恩並時刻的供應。(聖經恢復本,希一3註5)
基督,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,意受膏者。(約一41,但九26。)本書說明四福音所啟示的個人基督,如何能成為行傳所啟示,由祂自己以及祂所有的信徒組成的團體基督。保羅藉著聖經裡的事實,與聖靈裡的經歷,給我們看見,神新約的經綸如何使罪人成為神的眾子,並基督的眾肢體,構成基督的身體,以彰顯祂。本書對於神這目標,提供完滿的解說,揭示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的概要和細節。本書可分為八段,就是引言、定罪、稱義、聖別、得榮、揀選、變化與結語,構成三個重點,就是救恩、(1~五11,九1~十一36、)生命(五12~八39)和建造。(十二1~十六27。)(聖經恢復本,羅一1註1)
我們必須先經歷神的安慰,然後纔能用所經歷於神的這安慰,去安慰別人。哥林多前書是使徒的辯論,這辯論擊敗並征服受攪亂並迷惑的哥林多人;現今哥林多後書帶他們回到對基督,就是他在前書所辯論之主題的經歷,因此,後書比前書更重經歷,更主觀且更深入。在前書,主題是基督、那靈同我們的靈、召會以及恩賜。在後書,基督、那靈同我們的靈、以及召會,都有進一步的發展,但恩賜甚至沒有題到。在本書,恩賜為職事所頂替,這職事是由對基督之豐富的經歷,經過受苦、消耗的壓力、以及十字架殺死的工作而構成、產生並形成的。本書描繪一個模型、榜樣,給我們看見十字架的殺死如何作工,基督如何作到我們裡面,以及我們如何成為基督的彰顯。這些構成了基督的眾執事,並產生為著神新約的職事。前書消極的對付恩賜,後書積極的說到職事。召會需要職事,遠過於恩賜。職事供應所經歷的基督;恩賜只教導關於基督的道理。使徒作基督執事的證據,不是恩賜,乃是由經歷基督的苦難,患難,而產生並形成的職事。(聖經恢復本,林後一4註1)
加拉太、以弗所、腓立比和歌羅西,四書合成一組,構成新約神聖啟示的心臟。這四書的主題是基督和召會。加拉太啟示基督與宗教及其律法相對,以弗所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,腓立比論到經歷並活出基督,歌羅西揭示包羅萬有和延展無限的基督是身體的頭。(聖經恢復本,加一1註1)
加拉太、以弗所、腓立比和歌羅西,四書合成一組,構成新約神聖啟示的心臟。這四書的主題是基督和召會。加拉太啟示基督與宗教及其律法相對,以弗所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,腓立比論到經歷並活出基督,歌羅西揭示包羅萬有和延展無限的基督是身體的頭。(聖經恢復本,加一1註1)
本書特別論到召會,揭示她的七方面:(一)基督的身體,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─彰顯;(23,四13;)(二)新人─團體人,(二15,)不僅有基督的生命,也有祂的人位;(三)神的國,(二19,)有聖徒為其國民,享其權利並盡其義務;(四)神的家人,(二19,)作充滿生命和享受的家;(五)神的居所,使神得以住在其中,(二21~22,)作神在主裡面宇宙性的聖殿,以及神在我們靈裡地方性的居所;(六)基督的新婦─妻子,(五24~25,)使基督得著安息與滿足;(七)戰士─團體的戰士,(六11~12,)對付並擊敗神的仇敵,成就神永遠的定旨。這本論到召會的書有一特點,就是從神永遠的定旨,從永遠,並從諸天界說起。牠在新約裡的位置,是緊接著關於基督與宗教相對的啟示(加拉太),繼以對基督實際的經歷(腓立比),並引到元首基督(歌羅西),使這四本書成為新約中關於神永遠經綸之啟示的心臟。(聖經恢復本,弗一1註1)
本書的背景乃是在歌羅西的召會生活中,有了文化的攙雜。基督原是召會生活惟一的元素,當時卻有文化頂替的攪擾。召會的構成成分該僅僅是基督,但文化中的一些元素竟侵入了召會。這些文化的元素,特別是宗教,就是與猶太教的規條並儀式(二16,20~21)有關的禁慾主義;以及哲學,就是與智慧派並敬拜天使(二8,18)有關的神祕主義。因此,本書的中心觀念乃是:不可讓任何事物頂替基督。本書專講基督是身體的頭,啟示基督的深奧、包羅和無限,比聖經其他各卷都更完全。(聖經恢復本,西一1註1)
本書的背景乃是在歌羅西的召會生活中,有了文化的攙雜。基督原是召會生活惟一的元素,當時卻有文化頂替的攪擾。召會的構成成分該僅僅是基督,但文化中的一些元素竟侵入了召會。這些文化的元素,特別是宗教,就是與猶太教的規條並儀式(二16,20~21)有關的禁慾主義;以及哲學,就是與智慧派並敬拜天使(二8,18)有關的神祕主義。因此,本書的中心觀念乃是:不可讓任何事物頂替基督。本書專講基督是身體的頭,啟示基督的深奧、包羅和無限,比聖經其他各卷都更完全。(聖經恢復本,西一1註1)
這裡的信心指明工作的性質和力量;愛心指明勞苦的動機和特徵;盼望指明忍耐的源頭。這描述真基督徒生活的結構,是由信、愛、望所構成。(見林前十三13註1。)這樣的生活不是源於信徒天然人的才能,乃是源於他們所相信之神所是的注入。這種生活乃是藉著他們(對那施愛的主,就是愛他們,為他們捨了自己的,並對主的肢體,就是祂在愛裡藉著死所救贖的,)犧牲的愛而有的。這種生活因著盼望的維持能力,得以持續不變:這盼望就是期盼他們所愛的主;祂曾應許要來接他們到祂自己那裡。這樣的生活,乃是本書信的內容。何等奇妙,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因著使徒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服事,就能過這樣的生活!這鼓勵我們憑充足信心的確據,將完全的福音傳給道地的不信者,並將關於基督徒生命更深的真理,供應初信者。這兩封給幼稚的帖撒羅尼迦召會的書信,將為著正確召會生活的真基督徒生活,簡要的啟示出來。在主回來的光中,這是一種三面的生活:信心是開端、根基;愛心是過程、構成;盼望是總結、完成。信心是向著神,(8,)愛心是向著聖徒,(三12,四9~10,)盼望是在於主來。(二19。)前書是為著鼓勵和安慰,後書是為著改正和平衡。信徒該在主回來的盼望中,憑著信心和愛心生活行動並工作;但我們不該有錯誤的觀念,以為主要立刻回來,我們就不必作長遠之計。這兩封書信可視為:為著召會生活之基督徒生活的終結。使徒保羅論到基督徒生活為著召會生活這部分的著作,開始於羅馬書,結束於這兩封書信。(聖經恢復本,帖前一3註1)
保羅作使徒,不僅是照著信仰與真理的知識,也是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,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,在永遠裡所應許的。這與提後一1“照著生命的應許”相符。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,意即以永遠的生命為根基、為條件,以永遠生命的盼望為依據。永遠的生命,神非受造的生命,不但今天給我們有分並享受,將來也要給我們完全承受,(太十九29,)直到永遠。我們今天對永遠生命的經歷,使我們將來彀資格承受這永遠的生命。今天對這生命的享受是豫嘗,在來世和永遠對這生命的承受是全享,這承受就是永遠生命的盼望。(見三7註3。)這就是二13所啟示那有福的盼望,包括完滿兒子名分之榮耀的自由,我們身體的得贖,(羅八21~25,)在末後的時期要顯現的救恩,(彼前一5,)以及對那存留在諸天之上,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之基業活的盼望。(彼前一3~4。)這就是提前四8所題及,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裡,永遠生命之完滿、屬靈、神聖、屬天的福分和享受。(彼後一11,三13,啟二一6~7。)保羅承當他使徒的職分,並完成他使徒的職事,不是基於今生的利益,也不是以律法的特權為條件,乃是基於這盼望的條件,指明他為著使徒的職分,倚賴並信靠神的生命連同這生命一切的盼望,就是神在永遠裡所應許,並藉著福音所帶給我們的。(提後一10。)本書完全是講召會中秩序的維持。為著這個,神選民的信仰、合乎敬虔的真理、以及永遠的生命,乃是不可少的。因此,在開頭的話語裡,就把這三件東西擺出來。(聖經恢復本,多一2註2)
即充分承認、珍賞並經歷上的體認。(聖經恢復本,門一6註1)
『我的孩子們,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;』(約壹二1) 原文指被召到另一個人身邊以幫助他的一位,因此是幫助者;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,或為別人代求的人,因此是辯護者、律師或代求者。這辭表明撫慰與安慰,因此是撫慰者、安慰者。本辭在約翰福音譯為保惠師,(約十四16,26,十五26,十六7,)用以指實際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安慰者,照料我們的案件或事務。(見約十四16註1。)在這裡指主耶穌與父同在,作我們的辯護者,在我們犯罪時,基於祂所成就的平息,照料我們的案件,為我們代求(羅八34)並辯護。(聖經恢復本,約壹二1註7)
保羅作使徒,不僅是照著信仰與真理的知識,也是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,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,在永遠裡所應許的。這與提後一1“照著生命的應許”相符。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,意即以永遠的生命為根基、為條件,以永遠生命的盼望為依據。永遠的生命,神非受造的生命,不但今天給我們有分並享受,將來也要給我們完全承受,(太十九29,)直到永遠。我們今天對永遠生命的經歷,使我們將來彀資格承受這永遠的生命。今天對這生命的享受是豫嘗,在來世和永遠對這生命的承受是全享,這承受就是永遠生命的盼望。(見三7註3。)這就是二13所啟示那有福的盼望,包括完滿兒子名分之榮耀的自由,我們身體的得贖,(羅八21~25,)在末後的時期要顯現的救恩,(彼前一5,)以及對那存留在諸天之上,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之基業活的盼望。(彼前一3~4。)這就是提前四8所題及,在千年國和新天新地裡,永遠生命之完滿、屬靈、神聖、屬天的福分和享受。(彼後一11,三13,啟二一6~7。)保羅承當他使徒的職分,並完成他使徒的職事,不是基於今生的利益,也不是以律法的特權為條件,乃是基於這盼望的條件,指明他為著使徒的職分,倚賴並信靠神的生命連同這生命一切的盼望,就是神在永遠裡所應許,並藉著福音所帶給我們的。(提後一10。)本書完全是講召會中秩序的維持。為著這個,神選民的信仰、合乎敬虔的真理、以及永遠的生命,乃是不可少的。因此,在開頭的話語裡,就把這三件東西擺出來。(聖經恢復本,多一2註2)
即充分承認、珍賞並經歷上的體認。(聖經恢復本,門一6註1)
『我的孩子們,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;』(約壹二1) 原文指被召到另一個人身邊以幫助他的一位,因此是幫助者;也指提供法律之援助的人,或為別人代求的人,因此是辯護者、律師或代求者。這辭表明撫慰與安慰,因此是撫慰者、安慰者。本辭在約翰福音譯為保惠師,(約十四16,26,十五26,十六7,)用以指實際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安慰者,照料我們的案件或事務。(見約十四16註1。)在這裡指主耶穌與父同在,作我們的辯護者,在我們犯罪時,基於祂所成就的平息,照料我們的案件,為我們代求(羅八34)並辯護。(聖經恢復本,約壹二1註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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