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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的釘死

*太二七26與註2、約十九30與註1,34註1、約十二32與註1、路十四27與註1、林前一17與註3、腓二8與註4、林後四10註1 『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卻把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』(太二七26)猶太人的死刑是用石頭打死。(利二十2,27,二四14,申十三10,十七5。)釘十字架是外邦人的刑罰,(拉六11,)羅馬人用以處決奴隸和重罪的犯人。將主耶穌釘十字架,不僅應驗舊約,(申二一23,加三13,民二一8~9,)也應驗主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;(約三14,八28,十二32;)祂若被石頭打死,那些話就無法應驗。見約十八32註1。(聖經恢復本,太二七26註2) 『耶穌受了那醋,就說,成了!便低下頭,將靈交付了。』(約十九30)在太二七34和可十五23,主釘十字架之前,人給祂苦膽和沒藥調和的酒是作麻醉用,祂不肯喝。但本節祂在十字架上臨終時,人拿醋給祂是戲弄祂。(路二三36。)(聖經恢復本,約十九30註1) 『惟有一個兵用槍扎祂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。』(約十九34)從主被扎的肋旁,流出兩樣東西:血和水。血是為著救贖,為著買召會(徒二十28)而對付罪;(一29,來九22;)水是為著分賜生命,為著產生召會(弗五29~30)而對付死。(十二24,三14~15。)主的死在消極一面,除去我們的罪;在積極一面,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因此,主的死有救贖和分賜生命這兩面,救贖的一面是為著分賜生命的一面。其他三卷福音的記載只是為著主死救贖的一面,但約翰的記載不僅是為著救贖的一面,更是為著分賜生命的一面。在太二七45、51,可十五33,路二三44~45,有象徵罪的黑暗出現,並且聖殿裡將人與神隔開的幔子裂開了。這些乃是主救贖之死的表號。在路二三34,主在十字架上說,“父阿,赦免他們。”在太二七46主說,“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甚麼棄絕我?”(因為那時祂擔當我們的罪。)這些話也是描述主救贖的死。但在本章34、36節,約翰說到流出的水,和沒有折斷的骨頭,這些是主分賜生命之死(見26註1)的表號。這分賜生命的死,將主神聖的生命從祂裡面釋放出來,為著產生召會,就是由全體有祂神聖生命分賜到裡面的信徒所組成的。主這分賜生命的死,乃是亞當沉睡產生夏娃所豫表的,(創二21~23,)也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,結出許多子粒,(十二24,)為著作成餅─基督的身體(林前十17)─所象徵的。因此,主的死也是繁...

基督的患難

*西一24與註1、*徒三18與註1、*彼前一11與註4、林後五5與註1、路二四26 『現在我因著為你們所受的苦難喜樂,並且為基督的身體,就是為召會,在我一面,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;』(西一24)基督的患難有兩類:一類是為成功救贖,這已經由基督自己完成了;另一類是為產生並建造召會,這需要使徒和信徒將其補滿。(聖經恢復本,西一24註1) 『但神藉著眾申言者的口所豫先宣告,祂的基督將要受害的事,就這樣應驗了。』(徒三18)基督救贖的死,首先是由神在永遠裡命定,(二23,)然後在舊約時代藉眾申言者豫先宣告。這再一次證明基督的死不是歷史上偶然的事,乃是神按祂喜悅的定旨所計畫,並藉著眾申言者所豫先宣告的行動。(聖經恢復本,徒三18註1) 『就是考察在他們裡面基督的靈,豫先證明那要臨到基督的苦難,以及後來的榮耀,所指明的是6甚麼時候,並怎樣的時候;』(彼前一11)基督先受苦,然後進入榮耀。(路二四26。)我們應當跟隨祂同樣的腳蹤。(四13,羅八17。)基督的苦難,照著申言者所得的啟示,以及他們在詩二二1、6~8、12~18,賽五三2~10上、12下,但九26,亞十二10中,十三6~7所豫言的,乃是為著完成神的救贖,這救贖在消極方面解決了人與神之間一切的難處,並了結了舊造;在積極方面釋放出神永遠的生命,完成神永遠的定旨。基督的榮耀(見註5)乃是為著祂的得榮,就是祂在釘十字架之前向父所求的,(約十七1,)也是為了執行神新約的經綸,完成神永遠的定旨。我們所應用並經歷之基督的苦難,和祂帶著不同階段裡榮耀的得榮,乃是神完全救贖和救恩的因素,等於5、9、10節所說的救恩。這就是舊約申言者所尋求考察,基督的靈向他們所啟示,使徒在新約裡靠聖靈所傳講,以及天使所渴望詳細察看的。(12。)(聖經恢復本,彼前一11註4) 『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乃是神,祂已將那靈賜給我們作質。』(林後五5)或,作成,形成,備妥,使…適合。神已經培植、作成、形成、備妥我們,使我們適合這目的,就是我們必死的身體能被祂復活的生命吞滅。這樣,我們全人就要被基督浸透。神已將那靈賜給我們,作祂在基督裡所賜給我們完全救恩中這美妙、奇妙部分的憑質、保證、豫嘗和擔保。(聖經恢復本,林後五5註1) 『基督受這些害,又進入祂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麼?』(路二四26)

基督的工作

*加三13註1、*羅四25與註1、*啓十一15與註1,4、*啓二一2與註2、*啓二一1與註1、弗二6與註1,4,5、啓二十4,6與註4、帖前四16~17、來一10、西一16 『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,”』(加三13)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,不僅為我們承當咒詛,更為我們成了咒詛。律法的咒詛,出自人的罪。(創三17。)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。(聖經恢復本,加三13註1) 『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,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。』(羅四25)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並滿足神公義的要求,因此我們藉著祂的死,就得神稱義。(三24。)祂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,我們因祂的死已經蒙神稱義,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裡面,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。不僅如此,祂這位復活者,也在我們裡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,且蒙神悅納的生活。(聖經恢復本,羅四25註1) 『第七位天使吹號,天上就有大聲音說,世上的國,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國,祂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』(啟十一15)第七號就是末次號筒,(林前十五52,)有消極和積極兩面:消極一面:(一)神的忿怒,洩盡於七碗的末後災害,(十五1,十六1~21,)就是臨到住在地上之人末後的災禍(八13,九12,十一14)─18節;(二)在主一回到地上時,敗壞那些敗壞地者(十七14,十八1~2,十九19~二十3)─18節。積極一面:(一)基督永遠的國,就是在其實現中的國度來到─15、17節;(二)在聖徒復活之前審判死人(見18註2)─18節;(三)在聖徒復活、被提(林前十五23,52,帖前四16~17)之後,在基督的審判臺前,(林後五10,)賞賜眾申言者和眾聖徒;並在基督的榮耀寶座前(太二五31~34)賞賜那些敬畏神之名的人(十四6~7)─18節。因此,第七號包括從大災難末了,到將來永世的一切事,就如:七碗的末後災害;(十六;)聖徒(包括兩個見證人)的復活與被提;聖徒的賞罰;羔羊的婚娶;(十九7~9;)基督的回到地上;敵基督、假申言者、他們的跟從者、物質的大巴比倫、並撒但的毀滅;(十八1~十九4,十九11~二十3;)千年國的掌權;(二十4~6;)對地和撒但的最終審判;(二十7~10;)對死人的最終審判;(二十11~15;)以及新天新地和新耶路撒冷的終極完成,直到...

基督成為肉身

*約一14與註2、*羅八3與註3、約壹一1與註6、羅一3與註2、提前三16與註4、林前七40與註2 『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,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』(約一14)羅八3指出,這肉體是罪的肉體,但只有肉體的樣式,沒有肉體的罪。成為這肉體的,乃是話,這話就是神,就是完整的三一神。(1。)這話成為肉體,乃是三一神成為肉體的人,就是有罪的人,使神進入有罪的人,與有罪的人聯結為一;但只有這有罪之人的樣式,沒有這有罪之人的罪。如此,祂成了一位無罪的神而人者─神人,是完整的神,又是完全的人,兼有神、人二性。祂這二性雖調和為一位神人,二性各自的特質卻仍分別存在,並沒有混合成為第三性,乃是神性在人性裡生存,並藉著人性而顯出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這恩典乃是神來給人享受,這實際乃是神來給人得著。這樣,那看不見的神就得以顯出,給人得著並享受作他們的生命,以完成祂新約的經綸。神成為肉體這一事實,與當時智慧派(Gnostics)的學說相反。他們說,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,清潔的神怎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?多西特派(Docetists)根據智慧派的學說,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。(約壹四2。)約翰寫這福音就是為著駁倒多西特派這異端,有力的證明神而人者的基督,確是神成了肉體,不過只有其形,而無其罪,為要藉著這肉體一面廢除魔鬼,(來二14,)並除掉人的罪,(來九26,)一面使神與人聯結,藉著人性得著彰顯,以成全祂榮耀的定旨,就是祂在永遠裡,為著將來的永世所計畫的。約翰福音深處的構想,是神成肉體的基督,來作神具體的化身,猶如帳幕(14)和聖殿,(二21,)給人接觸並進入,而得享神裡面的豐富。這帳幕或聖殿,有外院子、聖所及至聖所。所以約翰首先指出,基督乃是帳幕外院子裡,豫表十字架的祭壇上除罪的羔羊,(29,)又像豫表十字架的杆子上所舉,使人得生的銅蛇。(三14。)這指出基督如何在祂的救贖裡,給信祂的人得著,使他們脫罪而得生,以進入祂作帳幕所豫表之神的具體化身裡,得享神裡面的一切豐富。十三章的洗腳,可看為帳幕外院子裡的洗濯盆,洗去親近神者所受地上的污穢,以維持他們與神的交通,和他們彼此的交通。到十四章,基督就把接受祂的人帶進聖所,經歷祂作陳設餅所表徵生命的糧,(六35,)和祂作金燈臺所表徵生命的光。(八12,九5。)最後,在十七章,基督最高最奧的禱告...

基督的身位

*羅九5與註1、*提前二5與註3、*約一14與註2、西一15與註2、約二十31與註1、來一10與註1、約一3 、西一16 『列祖是他們的,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出於他們的,祂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讚的神。阿們。』(羅九5)這裡清楚說基督是神,證明基督雖是有肉體的人,(五15,)出於以色列猶大支派,但祂也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受頌讚的神。祂是人又是神,是子神也是三一神。(聖經恢復本,羅九5註1) 『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也只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人基督耶穌;』(提前二5)從永遠主耶穌就是神。(約一1。)在時間裡祂藉著成為肉體成了人。(約一14。)當祂在地上生活為人時,祂也是神。(三16。)祂復活後,仍然是人也是神。(徒七56,約二十28。)因此,只有祂彀資格作神和人之間的中保,中間人。(聖經恢復本,提前二5註3) 『話成了肉體,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,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。』(約一14)羅八3指出,這肉體是罪的肉體,但只有肉體的樣式,沒有肉體的罪。成為這肉體的,乃是話,這話就是神,就是完整的三一神。(1。)這話成為肉體,乃是三一神成為肉體的人,就是有罪的人,使神進入有罪的人,與有罪的人聯結為一;但只有這有罪之人的樣式,沒有這有罪之人的罪。如此,祂成了一位無罪的神而人者─神人,是完整的神,又是完全的人,兼有神、人二性。祂這二性雖調和為一位神人,二性各自的特質卻仍分別存在,並沒有混合成為第三性,乃是神性在人性裡生存,並藉著人性而顯出,豐豐滿滿的有恩典,有實際。這恩典乃是神來給人享受,這實際乃是神來給人得著。這樣,那看不見的神就得以顯出,給人得著並享受作他們的生命,以完成祂新約的經綸。神成為肉體這一事實,與當時智慧派(Gnostics)的學說相反。他們說,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,清潔的神怎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?多西特派(Docetists)根據智慧派的學說,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。(約壹四2。)約翰寫這福音就是為著駁倒多西特派這異端,有力的證明神而人者的基督,確是神成了肉體,不過只有其形,而無其罪,為要藉著這肉體一面廢除魔鬼,(來二14,)並除掉人的罪,(來九26,)一面使神與人聯結,藉著人性得著彰顯,以成全祂榮耀的定旨,就是祂在永遠裡,為著將來的永世所計畫的。約翰福音深處的構想,是神成肉體的基督,來作神具體的化身,猶如帳幕(14)和聖...

約翰書信簡介

* 啟一 1 註 1 , 2 啟示錄是聖經最後一卷,是全本聖經,整個神聖啟示的結束、完成和總結。大多數神聖啟示的真理,種子都撒在聖經頭一卷的創世記裡,在以後各卷,特別在新約各卷,逐漸生長發展,收成乃在啟示錄。因此本書所說的事物,多半不是全新的,乃是依據聖經前面各卷所已有的,而加以成全,其中心乃是基督惟一終極的啟示,並耶穌特殊終結的見證,以及神宇宙永遠的經綸。本書是一本豫言書,但不僅是明文的豫言,更是給人看的異象。在神眼中,本書所豫言的一切事都已經發生。因此,一個異象接著一個異象,將一切事都向觀者顯示出來。所以本書所用的動詞,大多是過去式。全聖經都是啟示基督;啟示錄既是全聖經的結束、完成和總結,就更是 “ 耶穌基督的啟示。 ” 本書雖然也啟示許多其他事物,但啟示的中心乃是基督。本書有些關於基督的異象,就如基督是在眾召會中間的大祭司,在愛中,以審判的態度( 13 ~ 16 )照顧眾召會;祂是那位在神寶座與四活物中間,並宇宙二十四位長老中間的獅子羔羊,揭開神宇宙行政的七印;(五 1 ~六 1 ;)以及祂是另一位大力的天使,從天降下,來據有全地(十 1 ~ 8 ,十八 1 )等,都是別卷書所從未像本書這樣揭示過的。(聖經恢復本,啟一 1 註 1 ) 本書的啟示主要的是由表號組成,表號就是有屬靈意義的象徵,如象徵眾召會的七燈臺,象徵眾召會使者的七星( 20 )等。甚至新耶路撒冷也是一個表號,表徵神的經綸終極的完成。(二一~二二。)因此,本書是一本表號的書,藉此使我們明白啟示。約翰的福音書是一本表號的書,表徵基督如何來作我們的生命,以產生召會,就是祂的新婦。約翰的啟示錄也是一本表號的書,顯示基督現今如何照顧召會,以及祂要如何來審判並據有這地,並帶召會,就是祂的新婦,進入神完滿的經綸裡。(聖經恢復本,啟一 1 註 2 )

保羅書信簡介

*來一3註5、*羅一1註1、*林後一4註1*加一1註1、*弗一1註1、*西一1註1、*帖前一3註1、*多一2註2、*門6註1、*約壹二1與註7 本書認為一切積極的事物都是屬天的,將我們指向這位在諸天之上的基督。在福音書,基督在地上生活,並在十字架上受死,為要成功救贖。在行傳,復活、升天的基督,得以繁殖且供應給人。在羅馬書,基督是我們的義,叫我們得稱義;祂也是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成聖、變化、模成、得榮並被建造。在加拉太書,基督使我們過與律法、宗教、傳統、儀式相對的生活。在腓立比書,基督從祂的眾肢體活出來。在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,基督是身體(召會)的生命、內容和頭。在哥林多書,基督在實行的召會生活中乃是一切。在帖撒羅尼迦書,為著祂的再來,基督是我們的聖別。在提摩太書和提多書,基督是神的經綸,叫我們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。在彼得的書信,基督使我們藉著經歷苦難,接受神行政的對付。在約翰的書信,基督在神家中是神兒女的生命和交通。在啟示錄,基督今世行走在眾召會中間,來世要在國度裡轄管世界,並且要在新天新地中完滿的榮耀裡,彰顯神直到永遠。在本書,這位現在的基督,現今在諸天之上作我們的執事(八2)和大祭司,(四14~15,七26,)供應我們屬天的生命、恩典、權柄和能力,並維持我們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。祂是現在的基督、今日的基督,也是在諸天之上、寶座上的基督,作我們每日的救恩並時刻的供應。(聖經恢復本,希一3註5) 基督,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,意受膏者。(約一41,但九26。)本書說明四福音所啟示的個人基督,如何能成為行傳所啟示,由祂自己以及祂所有的信徒組成的團體基督。保羅藉著聖經裡的事實,與聖靈裡的經歷,給我們看見,神新約的經綸如何使罪人成為神的眾子,並基督的眾肢體,構成基督的身體,以彰顯祂。本書對於神這目標,提供完滿的解說,揭示基督徒生活與召會生活的概要和細節。本書可分為八段,就是引言、定罪、稱義、聖別、得榮、揀選、變化與結語,構成三個重點,就是救恩、(1~五11,九1~十一36、)生命(五12~八39)和建造。(十二1~十六27。)(聖經恢復本,羅一1註1) 我們必須先經歷神的安慰,然後纔能用所經歷於神的這安慰,去安慰別人。哥林多前書是使徒的辯論,這辯論擊敗並征服受攪亂並迷惑的哥林多人;現今哥林多後書帶他們回到對基督,就是他在前書所辯論之主題的經歷,因此,後書比前書更重經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