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太二七26與註2、約十九30與註1,34註1、約十二32與註1、路十四27與註1、林前一17與註3、腓二8與註4、林後四10註1 『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,卻把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』(太二七26)猶太人的死刑是用石頭打死。(利二十2,27,二四14,申十三10,十七5。)釘十字架是外邦人的刑罰,(拉六11,)羅馬人用以處決奴隸和重罪的犯人。將主耶穌釘十字架,不僅應驗舊約,(申二一23,加三13,民二一8~9,)也應驗主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;(約三14,八28,十二32;)祂若被石頭打死,那些話就無法應驗。見約十八32註1。(聖經恢復本,太二七26註2) 『耶穌受了那醋,就說,成了!便低下頭,將靈交付了。』(約十九30)在太二七34和可十五23,主釘十字架之前,人給祂苦膽和沒藥調和的酒是作麻醉用,祂不肯喝。但本節祂在十字架上臨終時,人拿醋給祂是戲弄祂。(路二三36。)(聖經恢復本,約十九30註1) 『惟有一個兵用槍扎祂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。』(約十九34)從主被扎的肋旁,流出兩樣東西:血和水。血是為著救贖,為著買召會(徒二十28)而對付罪;(一29,來九22;)水是為著分賜生命,為著產生召會(弗五29~30)而對付死。(十二24,三14~15。)主的死在消極一面,除去我們的罪;在積極一面,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。因此,主的死有救贖和分賜生命這兩面,救贖的一面是為著分賜生命的一面。其他三卷福音的記載只是為著主死救贖的一面,但約翰的記載不僅是為著救贖的一面,更是為著分賜生命的一面。在太二七45、51,可十五33,路二三44~45,有象徵罪的黑暗出現,並且聖殿裡將人與神隔開的幔子裂開了。這些乃是主救贖之死的表號。在路二三34,主在十字架上說,“父阿,赦免他們。”在太二七46主說,“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甚麼棄絕我?”(因為那時祂擔當我們的罪。)這些話也是描述主救贖的死。但在本章34、36節,約翰說到流出的水,和沒有折斷的骨頭,這些是主分賜生命之死(見26註1)的表號。這分賜生命的死,將主神聖的生命從祂裡面釋放出來,為著產生召會,就是由全體有祂神聖生命分賜到裡面的信徒所組成的。主這分賜生命的死,乃是亞當沉睡產生夏娃所豫表的,(創二21~23,)也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,結出許多子粒,(十二24,)為著作成餅─基督的身體(林前十17)─所象徵的。因此,主的死也是繁...